公告日期:2026-04-3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1061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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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061 号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华鹏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并出具了“中名国成审
字【2026】第 2595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山东华鹏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未
分配利润-11.23亿元,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亿元,近三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均为负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7亿元,净资产为-1.8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12.27%。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华鹏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公司累计逾期的有息债
务本金约 8.02亿元,此部分逾期债务对应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债务利息、违约金等约 1.78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及十四、2所述,公司存在前期其他涉诉判决事项因资金紧张未予支付款项,影响资产被冻结、查封情况。山东华鹏公司管理层制定了改善措施,这些改善措施能否实施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华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山东华鹏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故选取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数作为基准,山东华鹏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数为 43,755.81 万元,按 0.50%的比例计算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218.78 万元。
三、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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