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冶)离任
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严格遵守高校行政管理规范,
避免职务交叉履职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经慎重考虑,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陶冶,男,198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
京邮电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博士毕业,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博导。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5 月,兼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 3 次;应出席 1 次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1 次;应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
席 1 次。应出席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亲自出席 1 次。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2 次股东会,亲自出席 2 次。
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就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契机,结合日常工作时间,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持续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本人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沟通议题涵盖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业务开展情况等。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职,通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暂未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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