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攀娜)
报告期内,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与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审慎义务,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履职,切实保障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公正性;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与审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攀娜,女,1980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专业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四川大学与重庆银行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MBA 导师。2018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重庆理
工大学会计学院。2024 年 1 月至今,兼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
兼任惠发食品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11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 11 次;应出席 5 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5 次。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5 次股东会,亲自出席 5 次。
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就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参加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充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情况,详实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结合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本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均得到了有效传导、及时响应与恰当处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关于公司年度审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等情况的汇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依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 2025 年各报告期的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相关会议上进行审慎表决。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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