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21:18:02 股吧网页版
威帝股份: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
新项目名称: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苏玖星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8506%股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5,000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
民币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5年。公
司 已 发行 可 转 债 200 万 张 , 每 张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募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 (含增值税,
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 元;另扣减
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403,393.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2025-047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 20,000.00 6,452.85 3,453.52
务平台项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8,237.34万元。公司拟将其中的1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506%股权,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7.96%。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系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包括车载智能终端、威帝云总线服务平台、私有云解决方案、公共交通开放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平台四个项目的建设,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户需求变化,公司将私有云解决方案、公共交通开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