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07:45 股吧网页版
威帝股份: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2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
议案二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6
议案三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7
议案四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8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 时—11 时 30 分,下
午 13 时—16 时到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通过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办理参会登记。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携带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55 前到公司办公楼办理签
到登记后参会。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 1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听取并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五、推举 2 名非关联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作为大会计票监票人。

六、宣读股东会现场表决决议。

七、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管及股东、股东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九、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妥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