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5 年末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2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 人。
(7)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810.8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546.9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596.51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382.9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建筑业(2)、批发和零售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2)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中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就相关审计人员的构成、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在查阅了该所资格证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后,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相关工作安排合理,为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3、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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