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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7:36:23 股吧网页版
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3 元/股调整为 7.38 元/股。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74
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9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95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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