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
东营
2026 年 3 月 30 日
目录
一、 报告编制说明...... 3
二、 公司基本信息...... 4
2.1 公司概况...... 4
2.2 公司文化...... 4
2.3 奖项荣誉...... 7
三、 议题重要性评估...... 7
3.1 双重重要性分析...... 7
3.2 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 8
3.3 议题重要性分析结论...... 10
四、 公司 ESG 治理安排......10
4.1 ESG 治理架构......10
4.2 ESG 风险管理......12
4.3 信息报告与内部沟通...... 12
4.4 监督与激励机制...... 12
五、 环境维度议题...... 13
5.1 应对气候变化...... 13
5.2 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及循环利用...... 16
5.3 能源利用...... 19
5.4 水资源利用...... 21
六、 社会维度议题...... 22
6.1 员工...... 22
6.2 产品安全与质量...... 27
6.3 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28
6.4 创新驱动...... 29
6.5 供应链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31
6.6 社会贡献...... 33
七、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维度议题...... 34
7.1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34
7.2 反不正当竞争...... 36
八、 ESG 数据表......37
九、对标索引表...... 39
一、报告编制说明
报告主体
本报告的披露主体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胜华”、“公司”或“我们”)。
报告范围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的披露范围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覆盖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间
本报告的披露时间范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
期”或“本年度”)。
编制依据
本报告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本报告由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写团队负责编制,经管理层审阅确认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基本信息
2.1 公司概况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大胜华,股票代码:603026)原名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属企业,是能够同时提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溶质、添加剂产品的全产业链公司。
自 2002 年成立以来,石大胜华围绕碳酸酯类产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打造立体化完整产业链,纵向延伸精细化工品业务,横向开拓锂电新材料产品,形成锂电池溶剂、电解液、高端新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目前,公司在全球碳酸酯高端溶剂市场份额已超过 40%,下游客户覆盖了全球范围内电解液龙头厂商。电解液产品方面,石大胜华具有全面的材料一体化优势,在东营、武汉等基地布局,覆盖了全国主要的锂电池生产基地,与国内主要的锂电池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石大胜华重视基础科学研究与变革性技术开发,拥有小试、中试、量产平台,配备专职研发和实验团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和产业化经验。公司是碳酸酯行业的国
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者,拥有先进技术和授权专利超 400 项,制定 1 项国家标准、6 项
行业标准。公司下属 5 家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拥有“高纯电解液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等技术研发服务平台。
公司依托北京、青岛、东营、泉州、济宁、武汉、眉山等研发生产基地,以及在东亚、欧洲建立的海外销售网络,实现了全球化布局,能为锂离子电池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形成了以碳酸酯类溶剂、锂盐、添加剂及硅基负极等锂电材料产品为核心,以锂电池电解液、高端新材料等新业务为增长点的一体化、立体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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