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清云,女,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
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会会议。我对公司的每一
个议案均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审慎的行使我的表决权,在发表意见时,注重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董 本年应参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方 董事会投票 出席股东会次数 其中:是否出席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情况 年度股东会
王清云 15 15 15 均为赞成票 6 是
2025 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公司为我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 报告期内召开次 应参加会议次 参加次 委托出席次数
别 数 数 数
审计委员会 7 7 7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1 1 1 0
会
独立董事专门委 6 6 6 0
员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研情况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中,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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