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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3:57:27 股吧网页版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NCHEM CO.,LTD.(以下简称“Enchem”)拟将持有的公司控股孙公司东
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49%的股权转让
给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东营)”)。
转让价格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资产值和评估机构评
估净资产值孰低者作为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22615.6 万元。

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
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新能源公司未来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制约,如
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未达到预期、市场竞争态势变化等
情形,存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提升经营业绩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一)ENCHEM CO.,LTD.(以下简称“Enchem”)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持股 49%的股东,Enchem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将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4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东营)”)。
新能源科技(东营)是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 51%的股权,根据《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能源科技(东营)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具有优先受让权。

新能源公司作为公司专业从事六氟磷酸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依托规模化产能布局,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现阶段,六氟磷酸锂行业供需格局持续优化,行业盈利水平进入良性区间,新能源公司未来盈利预期持续向好。收购 Enchem 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49%股权,有利于提升新能源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强化公司对核心业务板块的控制权,发挥公司产业链协同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竞争力。

股权转让后,新能源科技(东营)持有新能源公司 100%股权。

为保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新能源科技(东营)与 Enchem 共同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评估机构”)对新能源公司股权进行评估作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资产值和评估机构评估净资产值孰低者
作为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615.6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能源科技(东营)将持有新能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对新能源公司的控制,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
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ENCHEM CO.,LTD.

2.代 表 人:OH JUNG KANG

3.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26 日

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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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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