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NCHEM CO.,LTD.(以下简称“Enchem”)拟将持有的公司控股孙公司东
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49%的股权转让
给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东营)”)。
转让价格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资产值和评估机构评
估净资产值孰低者作为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22615.6 万元。
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
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新能源公司未来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制约,如
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未达到预期、市场竞争态势变化等
情形,存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提升经营业绩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一)ENCHEM CO.,LTD.(以下简称“Enchem”)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持股 49%的股东,Enchem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将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4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东营)”)。
新能源科技(东营)是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 51%的股权,根据《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能源科技(东营)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具有优先受让权。
新能源公司作为公司专业从事六氟磷酸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依托规模化产能布局,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现阶段,六氟磷酸锂行业供需格局持续优化,行业盈利水平进入良性区间,新能源公司未来盈利预期持续向好。收购 Enchem 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49%股权,有利于提升新能源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强化公司对核心业务板块的控制权,发挥公司产业链协同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竞争力。
股权转让后,新能源科技(东营)持有新能源公司 100%股权。
为保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新能源科技(东营)与 Enchem 共同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评估机构”)对新能源公司股权进行评估作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资产值和评估机构评估净资产值孰低者
作为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615.6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能源科技(东营)将持有新能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对新能源公司的控制,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
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ENCHEM CO.,LTD.
2.代 表 人:OH JUNG KANG
3.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26 日
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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