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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与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与向参股子公司
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胜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与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事项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1、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持股 49%的股东,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将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49%的股权转让给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东营)”)。股权转让后,新能源科技(东营)将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ENCHEM CO.,LTD.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事项

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宏益”)是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40%,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益”)持股 60%。
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大胜华向参股公司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 5 年,借款年利率按 6%计算,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等比例提供借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石大宏益对公司借款余额为 2,667,506.72 元,利
息 192,971.18 元。公司拟对石大宏益借款余额进行借款展期,展期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展期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公司名称:ENCHEM CO.,LTD.

代表人:OH JUNG KANG

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忠清北道堤川市 Bio Valley 路 107(旺岩洞)

经营范围:电解液、其他化学物、电子材料、蓄电池

ENCHEM CO.,LTD.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能源公司持股 49%的重要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股权关系及基于正常经营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ENCHEM CO.,LTD.与上市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事项

公司名称: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在春

成立时间:2009 年 06 月 05 日

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规划德州路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会宝先生在石大宏益担任监事,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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