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62,402,49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8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8.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05,038.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95,794,96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DAA9B0199)。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25 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说明
2025 年 1 月 1 日余额 12,030,673.62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833.79
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转入 8.10 用于支付销户费用
减:当年投入募投项目 12,036,507.37
支付手续费及因销户转出至公司其 8.14
他银行账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账户已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和 2025 年 3 月 13 日注销,详见“二、(二)”
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销户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马鞍支行 22920701040014292 0.00 2025-03-06
中信银行成都建设路支行 8111001012900910237 0.00 2025-03-13
合计 — 0.00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后,已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2025 年 3 月 13 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马鞍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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