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苏晓东)
本人作为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履历
本人苏晓东,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韩国国立机械与材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瑞士日内瓦大学高级教授助理。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州大学教授;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苏州光伏产业协会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出 缺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次 加会议
数
苏晓东 9 9 0 0 否 4
2025 年,本人勤勉出席全部 9 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为
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独立审慎、勤勉诚信原则,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议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无异议,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亲自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亲自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本人会前均认真查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公司高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充分沟通,依托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经审慎判断,本人所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就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切实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地完成。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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