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罗乐先生、李朝晖先生和董事杨倩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
董事罗乐先生担任。2025 年 4 月 18 日原审计委员会委员焦泽通先生离职,由董
事杨倩女士接任。
罗乐(主任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研究助理,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商学院研究助理,北京大学讲师,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朝晖: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讲师。
杨倩:历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苏州吴中经开投资促进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10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确认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协调各方审计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并做好协调,督促管理层配合审计工作,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持续督导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并对内部审计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并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修订和执行提供建议,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各治理主体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当期经营及财务状况,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要会计判断相关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推动公司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及保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规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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