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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8:33:01 股吧网页版
天鹅股份: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反腐败反贿赂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反贿赂制度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反贿赂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腐败,切实做好反腐败反贿赂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制度监督和制度反腐,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建立反腐败反贿赂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子
公司、办事处(以下统称“公司”)以及其全体员工。公司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代表洽谈订单、原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产品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等经济活动。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以下统称“相关方”),在本制度管制范围内。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等商业道德相关事宜的监督管理
部门,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汇报,主要职责为:

(一)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腐败等商业道德相关工作进行治理、监督和审计;

(二)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

(三)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落实签署《员工反腐败反贿赂承诺书》,并对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腐败、贿赂行为是指:

(一)违反法律规定,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正常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或报销各种费用,以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公司资产归个人或他人使用。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反贿赂制度

第五条 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

(一) 违反规定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或收受现金或物品;

(二)以慈善捐赠和赞助为名,通过给予财物来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三)公司各单位或个人使用公司任何资金或资产,或者以公司的名义使用个人资金或资产直接或间接地实施政治性捐款,无论捐款以金钱或实物形式进行,也无论捐款的对象为政治性组织、政党或者政治家个人。若公司内部单位及个人有政治捐款的要求,应当向公司申报及寻求批准;

(四)给予或收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

(五)给予或收受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六)提供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给对方使用,或接受使用对方提供的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

(七)给予或收受干股或红利;

(八)以赌博或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九)实施商业贿赂等其他不法手段进行销售及营销活动;

(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

(十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自己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反腐败反贿赂具体措施:

(一)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与公司签订《员工反腐败反贿赂承诺书》;

(二)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供方(包括供应商、外协、服务商、承包商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或递交的投标书中,要求合同相对人、投标人遵守本制度,并签署《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

(三)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长期开展治理反商业贿赂工作;

(四)审计部应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预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苗头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反贿赂制度

性和倾向性问题;

(五)各部门在开展预防腐败和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审计部报告,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司各部门、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并将其执行《员工反腐败反贿赂承诺书》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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