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31:02 股吧网页版
天鹅股份: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中审众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5,961.69 万元,其中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

2、项目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最近3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金萍,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波,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1 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 40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建立了完善的专业咨询管理流程,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管理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合
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等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