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余玮,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CFA (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自 2000 年起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任教,历任金融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担任公司、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至今。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审慎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需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其中:以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讯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次数 席 席会议
6 6 4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主持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产减值、内审部门有关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及工作总结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审阅了公司制修订的内部审计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实际获得薪酬情况,针对公司董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会议的召开、审核事项、会议决议符合有关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阅公司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及报送的其他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管控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在董事会和专
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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