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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元旦,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51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92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4.8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2.38 亿元。

2025 年度共向 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0.74 亿元,涉及行业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续聘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其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认可,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该续聘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2 月以来,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通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
形式召开了沟通会,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对可能
构成本期重要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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