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上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4 年度,立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召开线上会议的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立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召开线上会议的方式与会计师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沟通。
4、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线上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核查与评估,
认为该所在执行审计任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守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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