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对象及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安徽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常青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常锐技
术(天津)有限公司、大连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合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宜宾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常春零部件有限公司等)拟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5、决策及担保方式
基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和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的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为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且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3、票据池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在此业务期限内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而确定,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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