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会计专业的独立
董事 2 名,其中 1 名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
下职责: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任的审计单位,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从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225 万元(不含税),为报表审计的费用及差旅费,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量基本相符,价格合理。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财务部门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资产现状及处置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与建议。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期间,委员们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合理拟定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研发、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3、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委员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电话等沟通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委员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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