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41:02 股吧网页版
泛微网络:泛微网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家茂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6 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为周静女士、程家茂先生、方洪先生。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家茂,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执业律师,曾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富友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主管,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5 年 1 月起,担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自 2024 年 5 月起,担任正帆科技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相关规定,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我担任泛微网络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我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5 次董事会会议。

我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在会议上,我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程家茂 5 5 0 0 2

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故对上述会议议案都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我亲自出席本年度任期内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泛微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 年度,我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其他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