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报告期内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刚先生、戴国骏先生和董事任海军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
总数的 1/2 以上,王刚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
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确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刚先生、陈军先生和董事任海军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王刚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3、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上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独立性、勤勉尽责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按年度计划有效展开。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需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守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指导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估和完善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并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