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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43:22 股吧网页版
美思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波)

本人作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建波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MB
A&工程硕士,化学工程学士。1993 年-2006 年任职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先后任异氰酸酯分厂技术经理,万华集团 团委副书记,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主任,万华化学市场部部长, 海外项目经理,投资发展经理,物流中心副主任等职。2006 年至今,任中国聚 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异氰酸酯专委会秘书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谨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1、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4 4 0 0

3、出席专委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4、2025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因无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形,故未参与独立董事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5 年度,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特别职权,公司不存在需要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关注业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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