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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脉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现制定规则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五、会议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顺序逐项进行。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者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的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

十、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者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会或者直接终止本次股东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胥爱民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 66 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的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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