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兴群)
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兴群,中国国籍,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防科技、教育部、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或奖励。曾任东南大学生医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生物医学工程系主任、光传感/通信综合网络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会员、南京光通信与光电子学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与失效分析分会副主任,南京东通智数云物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苏州长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本人曾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6月27日,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2025年度工作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亲自出席2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4次,亲自出席4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
3、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涉及根据经营需要预计与关联方日常交易额度,认为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时严守独立性;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外,密切关注定向增发变更公司实控人事项。通过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关注公司资本运作,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层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问题能做到详细回应并及时落实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期间,督促公司发布业绩公告前必须审慎考虑不确定因素,充分把握好预测区间,避免预告金额或范围差异较大。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发布业绩预告,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鉴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情况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保证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脉光电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审批程序。本人关注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确认2025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示公司每个时点担保余额都控制在审议额度内,确保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信息披露合规。
(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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