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8:30:03 股吧网页版
华脉科技: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爱国 1995 年 1999 年 2012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

计师 周长迪 2023 年 2015 年 2024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

核人 王涛 2004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银河电子、海鸥股份、美思德及沪江材料等 1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长迪,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签署了 5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