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华林先生和刘文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067,6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898,928.00元(含税),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6.64%。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净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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