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5年10 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现任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
条款序号 原内容 修订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第一条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第九条 新增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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