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O 二六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俞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24,732.00元(含税)。
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15.6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3.2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 ,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067,6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898,928.00元(含税),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1.27%。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898,92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31.2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0,898,92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1.27%。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4
第五节 重要事项......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55
第八节 财务报告......5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
备查文件目录 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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