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1) 85332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 楼黎航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2902 室、2903 室
联系方式:(0571) 85332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伟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2902 室、29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355 号文”批准,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策橡胶”) 公司于 2025年 5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87, 448, 560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46.5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406,635.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367.7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393,268.07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本年度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
的工作计划。 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人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
案。 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况。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人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本所审核后予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以披露。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保荐人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员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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