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和
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
施。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推进 ESG 管理工作;公司综合管理部为
ESG 具体工作牵头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 工作的执
行单位。
第六条 ESG 管理体系各机构具体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和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
度等;
2.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 ESG 报告。
(二)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研究和制定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和目标、重大议题和管理制度等;
2.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识别、控制与 ESG 日常管理相关风险;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年度 ESG 报告。
(三)经营管理层
1.贯彻落实公司 ESG 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 ESG 工
作;
2.负责拟定 ESG 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 ESG 信息收集、汇编,编制 ESG 报告;
4.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 ESG 业务培训,跟踪 ESG 政策要
求及趋势;
5.总结 ESG 工作中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反馈 ESG 工作情
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 ESG 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ESG 信息。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
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八条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 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
董事会秘书应汇总相关意见报送给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再经战略与 ESG 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将履行 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
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 ESG 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条 公司建立 ESG 信息汇报机制,规范 ESG 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
内部汇报及风险监测,确保公司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 ESG 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第三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实际情
况及 ESG 工作需要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编制 ESG 报告,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披露。ESG 报告的编制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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