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临
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752,543.1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
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480,000.00 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5,52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为 10,911,509.43 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6-012)。
近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分别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鹿山、鹿山先进、鹿山功能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集与监管,不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江苏鹿山、鹿山先进、鹿山功能、保荐机
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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