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鹿山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鹿山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债券停
113668 鹿山转债 2025/10/15
牌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
赎回价格: 100.680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截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0 月 14 日(“鹿山转债”最后
交易日)仅剩 3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为“鹿山转债”最后一个交易
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
截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0 月 17 日(“鹿山转债”最后
转股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为“鹿山转债”最后一个转股
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鹿山转债”将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鹿山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6.0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
利息 0.6805 元/张(即合计 100.6805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鹿山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鹿山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即 16.05 元/股)的 130%(即 20.865 元/股)。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鹿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鹿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鹿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鹿山转债”全部赎回。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鹿山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鹿山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鹿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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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