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鹿山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其他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752,543.1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22,457,090.9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L1005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0.00 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和28,000.00 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实际使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
和 28,000.00 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