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3300300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9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由朱春华、施惠庆出资设立,并取得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20583000515012号《营业执照》。2018年4月8日,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27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可川科技”,证券代码为“603052”。
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84.80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朱春华。本公司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为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92501721R。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营业务是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本集团经营范围包括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自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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