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刘建峰先生,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入选 2023 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入选 2025 年度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历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首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锐泰节能系统科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江西亚中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5 月 9 日至今任江苏三
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联仕新材料(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景鑫精密组件(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5 月 20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 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 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刘建峰 6 6 3 0 0 否 5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共召集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
董事
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刘建峰 4 4 2 2 2 2
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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