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杨瑞龙先生,1957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5),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 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杨瑞龙 6 6 5 0 0 否 5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共召集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和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
董事
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 实际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杨瑞龙 1 1 2 2 2 2
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资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
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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