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3300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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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3300097 号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川科技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可川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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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可川科技”)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7,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6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64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2,796.0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5,755.19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为 43,956.1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981.27 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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