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公司 207 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邵晓峰先生书面委托王柄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3 人,实际参会董事 1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履职,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成效,认可董事会 2026 年董事会工作思路与展望。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年度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认可经营层制定的 2026 年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认为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了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表》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评估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需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
时,董事会还同意了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 年 1 月修订)的要求。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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