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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8:26:01 股吧网页版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江苏)”)分别以 553.03 万元和 225.90 万元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嘉兴锦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锦德”)、嘉兴锦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锦昌”)持有的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已实缴的 0.5695%股权和 0.2326%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分别以 511.87 万元和 325.44 万元受让员
工持股平台嘉兴蒲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蒲如”)、嘉兴布纶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布纶特”)持有的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已实缴的 0.5158%股权和 0.3279%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为上述 4 家员工持股平台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部分董监高参与相关合伙企业的出资,故嘉兴锦德、嘉兴锦昌、嘉兴蒲如、嘉兴布纶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吴建明先生、刘小阳女士为关联监事,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由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票数未过半数,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嘉兴锦德、嘉兴锦昌、嘉兴蒲如、
嘉兴布纶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实现企业发展利益和核心骨干利益紧密捆绑,支持推进淮安“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促进公司在锦纶领域长期稳定发展。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和嘉华尼龙(江苏)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锦德、嘉兴锦昌分别向嘉华再生(江苏)增资 2,500 万元、1,500 万元,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蒲如、嘉兴布纶特分别向嘉华尼龙(江苏)增资 1,800 万元、1,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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