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伏广伟)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伏广伟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中国纺织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干部、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秘书、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对外合作部副主任、立信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质量认证部主任、中心主任助理、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纺协(北京)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纺通(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总经理,中纺联检(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中纺联创意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品检(北京)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中联技研(佛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8 月 13 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伏广伟 4 2 2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在所任职的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
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
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
针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
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定期报告编制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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