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2,565,360.7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90,293,249 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16,042 股后的总股本 890,077,20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0,213,89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213,897.26 222,519,147.75 141,665,816.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1,266,513.00 725,719,770.89 449,114,463.7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82,565,360.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24,398,861.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68,700,249.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24,398,861.17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2.2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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