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持续有效的运行,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义: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进行的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管理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要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管理职责
1、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管理,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并审阅评价工作组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4、经营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协调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宜。
第六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关注以下业务风险:
1、公司组织架构不合理,内部控制评价人员未能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客观性,影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有效性;
2、受内部控制评价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评价质量达不到专业要求,导致不恰当的判断。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公司针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以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工作底稿详细记录公司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和认定结果等。评价工作底稿的使用要满足设计合理、证据充分、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要求。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 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应当以日常监督(自查)、专项监督审计、年度综合自我评价三种方式分别展开。年度综合自我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程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第十五条 审计部每年第三季度拟订《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人员组成及评价工作时间表,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 评价工作组根据批准的《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内部业务骨干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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