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1:53:02 股吧网页版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6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6年 5 月 14 日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确定的董事会人数及构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
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股东、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戈吴超先生、钟勤川先生、曹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戴黔锋先生、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
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崔俊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与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
三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综合能力均符合董事任职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三、特别感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桂久强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2015 年投资公司以来,桂久强先生通过深度融合与专业赋能,陪伴公司一路成长。在战略管理、治理优化、资源协同等方面倾力支持,助力紫燕食品成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根基。

陈凯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在公司规范运作、治理完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及董事会向桂久强先生、陈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祝愿他们未来事业顺遂、万事顺意!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戈吴超先生: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戈吴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勤川先生:199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
品牌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钟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