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戈吴超先生、钟勤川先生和曹澎波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戈吴超先生、钟勤川先生和曹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长奎先生、戴黔锋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刘长奎先生、戴黔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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