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下同)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300.00万股(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9%。其中首次授予269.30万股(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9.7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的 2.68%;预留授予 30.70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2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部分为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3.10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82%。其中首次授予252.40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1%,预留授予30.70万份,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1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50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下同)为33.00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或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行权,每次权益解除限售/行权以满足相应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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