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德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程德俊:200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历任
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 年 9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另外兼任山东
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程德俊 5 5 0 0 否 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并结合本人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相关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本人对其余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始终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中心总监 2024 年度述职汇报、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展开现场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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