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 元后公司实
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794,339,622.6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全部
到账。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担任国检集团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国检集团签订保荐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国检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集团业务情况,对国检集团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经核查国检集团相关资料,2024 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度国检集团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 年度国检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在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背承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国检集团及其董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检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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