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5年5月12日,股东会的投票全部为反对票,为何你们可转债的投票公告显示为100%赞同!?请公司回答我一下,给我解释解释怎么回事?
国检集团:
您好,公司于5月12日下午分别召开了“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两个会议在参与主体、表决机制及审议事项上存在本质区别。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股东参与,审议事项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14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合法通过,具体表决细节(如反对票分布)已在公告中按监管要求分类披露。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国检转债”持有人参与,仅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会议规则,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现场出席会议及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总额占债券发行总额的64.37%,且表决结果为100%同意。以上两个会议经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机制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公司于5月12日下午分别召开了“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两个会议在参与主体、表决机制及审议事项上存在本质区别。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股东参与,审议事项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14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合法通过,具体表决细节(如反对票分布)已在公告中按监管要求分类披露。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国检转债”持有人参与,仅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会议规则,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现场出席会议及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总额占债券发行总额的64.37%,且表决结果为100%同意。以上两个会议经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机制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5-22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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